民丰县胡杨林管理站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询价采购公告:HTMFZFCG2015xj021号(二次公告)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民丰县胡杨林管理站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询价文件编号:HTMFZFCG2015xj021号(二次公告) 2、询价采购项目名称:民丰县胡杨林管理站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民丰县胡杨林管理站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包一:标志牌、管护站牌子、水桶、烟雾机;包二:三轮摩托。 (2)采购预算:包一:87999元,包二:92001元(此采购预算为单价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3)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见标书)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民丰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到当地质检、工商、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和备案,否则拒绝投标。 7、供应商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8、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自带U盘)。 9、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包一:2000元,包二:2000元,保证金缴纳只接受报名合格企业基本账户对公账户,其他以私人名义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1月4日之前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15、联 系 人:单国元 电 话: 0903-6750787 传 真: 0903-6750784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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