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石河子开发区2016年度绿化景观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6年度绿化景观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筑规模:1、东十路分车带绿化改造2、东七路(北八-北十二)分车带改造3、北三东六路口景观提升4、北三东十路口景观提升5、道路转角及分车带花堆摆放6、S115线以南主干道路口节点改造7、东五路(北五以北)8、渠道林床改造后种植灌木绿篱 2.4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4.1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如下: 石河子开发区2016年度绿化景观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丙级以上(含丙级)企业资质,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29日至 2016 年2月4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进疆备案册、类似业绩(附近五年内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进行资格预审。(以上均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四份,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持介绍信或委托书来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河子政府信息网和开发区政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开发区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赵建喜 电 话: 1303133557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陈 静 马荣杰 电 话:6687868;13779203183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