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四中学文化艺术楼及局部景观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2016-08-17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第四中学 1.2招标人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西区路166号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永州市第四中学文化艺术楼及局部景观工程,已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永州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西区路166号 3.2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3080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9200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湖石假山、花坛3000平方米,景观道路及硬质铺装3000平方米,园林桥3座桥、牌楼1座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藏书阁420平方米、园林建筑280平方米、美术楼400平方米、文化艺术楼1100平方米)。总投资约192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3.3招标代理范围:永州市第四中学文化艺术楼及局部景观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执行。 3.5 代理费的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84万元(含税)。 4、投标人资料要求:凡具有招标代理资质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两本)等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参加抽取活动。所有证书交由招标人验证原件并向招标人递交一套加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要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实行实名制代理,并实行押证管理,押证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抽签或比选活动。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 6、随机抽取时间:2016年8月19日10:00时,迟到者视为弃权。 7、开标地点:拟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抽取的单位,请在规定的抽取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相关证照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招标人名称:永州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75828886 监管机构:永州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46-837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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