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JS33030216082900317(LC) 建设单位: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名称: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中央大道(下坦河-纵二路)道路及绿化带建设工程、纵二路(横三路-中央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代理选定 工程地点: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一期。 立项文号:温鹿发改审[2016]57号、温鹿发改审[2016]56号。 工程概况:中央大道(下坦河-纵二路)道路及绿化带建设工程:用地面积约295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2万元; 纵二路(横三路-中央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用地面积约340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0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施工、监理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投标代理。 要求: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 报名要求: (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2) 代理机构类似工程要求: ①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1 个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业绩;②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 1 个及以上中标造价3000万元级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 以上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 (3)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要求: ①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业绩;②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 1 个及以上中标造价3000万元级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③以上业绩必须为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招标申请备案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4)委托代理费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自由报价,以中标下浮率计算代理费。 报名其他要求: 1)、项目组人员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比选(报价选定)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委托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2)、未提供刷卡回单的取消比选资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选定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8月30日 - 2016年8月31日 网址: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zlc.wzzbtb.com)“建设项目交易”-“工程在线”栏目。 采用经评审合格后综合打分法,具体办法详见比选须知。 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0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2016年8月31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一楼报名区(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比选报名资料审查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00,投标人根据以上报名要求,资料装订成册,携原件及复印件资料送达至: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26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渔藤公路288号)进行核对。经现场报名的建设单位代表在报名表上对报名资料签字确认审查合格并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的代理单位按本须知要求派人员参加比选(报价选定会议),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无参加比选(报价选定会议)资格。 比选(报价选定)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 9:30时,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密封或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拒收。(比选签到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收标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工 56616228 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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