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长春市旧城更新改造夜景照明提升工程(二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市旧城更新改造夜景照明提升工程(二期)(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项目位置:长春市。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止。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2.5工作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须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4.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大街155号2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431-879854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申晓晶 电 话:0431-87991406、87990285 201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