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文体新闻出版局 1.2招标人地址: 永州市零陵区黄古山中路108号 2.选定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红门楼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永州市零陵区文体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1156790.77元。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永州市涧岩头周家大院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红门楼保护修缮工程,建筑面积1791.14平方米 3.3招标代理范围: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红门楼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执行。推荐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代理费的计取:招标代理费上限值为0.9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预备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仅限于已在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及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人员资格和组成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招标师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均须具有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地点: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投标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也须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和工程建设类资格注册证书(或招标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进行投标和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州市零陵区文体新闻出版局 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黄古山中路108号 邮 编:425100 联 系 人:吕国华 电 话:18174620522 招标监管机构: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1860749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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