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9018 | ||||||||||||||||||||||||||||||||||||||||||||||||||||||||||||||||||||||||||||||||||||||||||||||||||||||||
招标类型: | 其它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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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xml:namespace> 交易公告 ?xml:namespace> 一、工程名称: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 四、项目概况: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花都大道(现状为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项目编号:JX2016-3007 】、【标段承包内容为: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本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答疑、开标、评标会议;取得中标通知书;完善招标归档资料等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规模: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花都大道(现状为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6年11月 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6年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6年12月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2、 4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2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报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布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七、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附件2: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名单
?xml:namespace> 一旦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同意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遵守本报名资料。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名资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报名资料接受获得承包资格。 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招标代理合同条款,如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们将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三、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 四、我方对?xml:namespace>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酬金按以下方式计取: 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金额报价,本项目招标代理酬金暂定为 2、在招标代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建设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作量结清招标代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4、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需多次招标时,招标代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招标代理酬金中。 5、我方承诺,将按照交易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须达到令建设单位满意的程度。 五、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代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招标代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招标工作。 六、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的交易文件、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 七、我方理解,不论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交易费用。 八、如果我方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资料,或收到发包通知书后未能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九、我方承诺按交易文件要求,获得招标代理资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要求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否则,建设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招标代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十、已在建设单位其它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未列作本项目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 1 2 承包意向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附件2: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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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30至 2016/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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