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市代招字[2016]41号 上饶市广平街(凤凰大道至滨江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饶发改投字[2016] 12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30495平方米;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中心区,北接凤凰大道、南至滨江西路; 3、投资额:总投资约19606万元,本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4、代理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代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 级及以上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劳动聘用合同; 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代理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申请时间:2016年12 月8日9时至2016年 12月12日16时 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 四、招标人定于2016年12 月15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7.2 万元(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评分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评审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035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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