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其它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苏州科技大厦雨水及景观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 |
招标单位: |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代理单位: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 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建方: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 科技大厦雨水及景观水处理设备采购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雨水回收处理设备1套、景观水处理设备1套,项目总概算约为80万元 建筑面积: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8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2-1 至 2010-3-31 |
报名条件: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相应水处理设备生产或销售资格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业绩:近三年(2007年1月1日后签定合同且已完成供货)内承担过类似业绩,以造价80万元及以上的水处理设备供应及配合安装配套服务,运行良好; (3)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4)雨水回收处理设备需配备全自动反冲洗一体化过滤器(过滤精度:15μ),景观水处理设备需配备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过滤精度100μ);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至少提供一个苏浙沪相应规模的类似业绩进行考察,考察需在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并完成考察,未及时安排或未能考察成功的业绩不予认可; (5)申请人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申请人只能代表一个品牌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申请人在苏沪浙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服务半径不超过150公里。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报名期限: | 2010-1-21|2010-1-21 15:00 |
联 系 人: | 王震 |
联系电话: | 0512-68256963-1009 |
联系传真: | 0512-68256963-1002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
备 注: |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 王震 传真: 68256963-1002 电话: 68256963-1009 邮编: 215011 E-Mail: xinyizaojia@163.com 备注: (一)报名参与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0年1月21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报名及预审资料经密封后投入指定标箱。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有授权)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产品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提供,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需提供); (5)生产厂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提供企业2007~2008年经有关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此两年度内均为盈利; (7)提供水处理设备采用过滤器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8)本地区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协议复印件(如有)、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类似业绩情况介绍,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售后服务单与调试合格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应能清楚地表明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造价80万元及以上的水处理设备供应及配合安装配套服务,运行良好; (10)企业近三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供应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业主联系人、设备品牌型号、造价、规模、质量、节能、环保等要素; (11)企业概况及所报设备介绍、设备样本。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情况要求申请人限期提供上述投箱资料原件用于核实。 (三)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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