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其它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首都110报警服务台征集徽标和景观雕塑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设计要求: (1)徽标和景观雕塑要体现首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 (2)寓意深刻,充分体现110快速反应打击犯罪的特点和为热忱为民服务的理念; (3)设计新颖独特、简洁凝炼、美观大方,便于制作;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适宜作为首都110对外宣传的形象标识。 (4)景观雕塑未来将置于新建110接处警大厅门前,设计尺寸应在长60 CM、宽60-80 CM、高60-80 CM的范围内,此雕塑应置于一基座上。 |
报名条件: | |
报名期限: | 2006-05-30|2006-06-20 |
联 系 人: | 徐晓睿 胡雅娟 |
联系电话: | 010-8522500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 |
备 注: |
投稿要求: (1)徽标设计稿要求一律长37CMX26CM,黑白稿、彩色稿各一份,并须附上寓意等有关说明。 景观雕塑设计方案一律先提交素描或速写或模型照或电脑效果图。画面以15-20cm为宜,应有3个以上角度效果,并提供设计创意、作品主题、制作方法等有关作品的设计说明。 (2)要求在邮件中注明投稿人的名称、专业职衔及联系方式。如果参选人为单位(或群体),请注明单位和每名设计成员的姓名(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设计作品被评选入围,我们将致函通知作者(未通过评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3)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注明"110徽标(或景观雕塑)征集"字样。 2、其他要求: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应邀参选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设计作品需根据评委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使用;评选入围的景观雕塑作品须制成小稿模型并提交模型实物,方案在未被实现为真实环境景观前,均无报酬,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计者自理。 (3)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启事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活动由北京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设计图也可用email的形式寄至以下地址:65247892@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