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设计合同费用为2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或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公用建筑设计项目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以图纸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3分;二等奖的每项得2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记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班子成员 10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或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 年 7月23日 9时至2012年 7月27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设计项目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2012年7 月30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其他说明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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