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012800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工业供水青峙支线管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2012-13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工业供水青峙支线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小港通途路北延伸段西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项目为工业供水青峙支线DN1600、DN1200、DN800管道项目,建设供水管道约8.6公里,采用顶管、桥管以及埋地管施工。建成后可向青峙地区新增供水能力15万吨/日。 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5000万元,工程费用约人民币3000万元 招标范围:工业供水青峙支线管道项目相应的测量、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120.00万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计划工期:总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35 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1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者由①②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在投标单位服务期间有DN1600及以上供水管道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2万元。 4.3 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7月26日 08:30至2012年08月01日 1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价款,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 在2012年07月26日 08:30至2012年08月01日 14:30 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府办、宁波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提交、退还的通知》(仑政办[2005]138号,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 4.5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7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说明 7.1合格报名单位≥3家时,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合格报名单位<3家时, 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标信息; 7.2投标人在北仑区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3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的须提供有效的进甬登记备案证明; 7.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幢(温州银行大厦)19楼191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何海鸥 电话:0574-55717412 传真:0574-87193548 电子邮件:934460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仑支行 账号:33101984136050512766 招标人: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环西路301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罗永明 电话:0574-87797136 传真:0574-87797280 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2/7/26至 20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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