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卫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建筑师;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200吨/日且采用厌氧消化处理工艺的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 2008 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23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30分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获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设计一等奖的每项得3分;二等奖的每项得2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10分。同时获得多个奖 项的只计最高项(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个加2.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2 年7月16日9时至 2012 年7月 20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环卫工程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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