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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其所需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服务(江财采集函(2012) 104号)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JZC(2012)公75号 二、采购内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设计服务 1项。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报名时需提供); 2、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时需提供);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同时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城市规划编制活动备案证》;(报名时需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项目简介: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中江县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3万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1.2“服务具体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从2012年7月27日至 —8月4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小写: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家数计算:见标书中“投标人须知”。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2年8月16日下午14:4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九、开标地点: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会议室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中江县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不予报名并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为初核,以评标小组审核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