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给水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数(40)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图纸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
项目班子 10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得4分。其他人员每有1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AAA诚信 10 投标人具有2011年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青建办字【2012】7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人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2年7月19日 9时至 2012年7月25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选取五家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7月26日 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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