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必须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四项)且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注册地为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区内有分支机构,并取得青岛市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且已完成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 2.要求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设计单位,承担由城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委托的投资项目的设计及咨询任务。
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界定:企业上三年度单项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青岛市辖区以内的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无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8月2日9时至2012年8月8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87763178)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期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咨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格证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要提供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设计合同; 5.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由于投标过程中,不满足开标要求,现重新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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