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6562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歙县“城北市场”改造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文件 |
工程简介: |
招标单位: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督单位: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 一、方案征集办法 1、项目名称 歙县“城北市场”改造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 2、规划内容 歙县“城北市场”改造概念性规划 3、主办单位、监督单位 3.1主办单位: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2监督单位: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4、规划和城市设计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一2030)》 ·其他有关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 5、征集方式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了提高规划品质,主办方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通过公开报名和参征方案评选,选取一流的设计公司参加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6、参征单位要求 6.1参征单位资格: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城市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有同类型工程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景观设计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该项目总设计师在参征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准更换。 6.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归还): (1)愿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意向函; (2)设计单位简介; (3)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单位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名单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单位及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近几年同类项目代表作的相关材料。 7、设计阶段 歙县“城北市场”改造概念性规划方案征集评选后,对评选出的胜选单位,主办方委托其承接“城北市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8、时间安排 主办单位定于2012年8月6日在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xzgj.cn/)及其他网站发出征集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报名地点: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科(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六楼);8月14日上午8点30分主办单位将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并解答规划设计单位关于该项目的提问,规划设计单位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如参征规划设计单位对该项目内容仍有疑问,须在2012年8月17日前以E—mail或传真、信函等方式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并提供给所有参征规划设计单位。2012年9月24日l 7时为提交设计成果的最终时间。 参征规划设计单位须在该时间前将所有设计成果送达主办单位,逾期则不予受理。参征规划设计单位应随附提交成果清单,成果提交地点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科。 9、专家评议 2012年9月28日前(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主办单位邀请省内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征方案进行评审,最终评出设计方案一二三等奖,并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由该单位承接“城北市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主办方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合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完成时间另行商定。 届时,参征规划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员须到会介绍方案,并解答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设计方案的提问。 10、费用 10.1奖金 参征方案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1名,奖励6万元人民币;三等奖2名,各奖励2万元人民币。其他参征规划设计单位不予支付补偿费。 如最终提交方案成果的参征规划设计单位不足3家,则由参征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全部费用,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10.2修规编制费用 修规编制费用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规定,计费单价为每公顷6000元人民币。 10.3相关费用和税金 参征规划设计单位因本次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交通、食宿、调研、税金等费用均自理。 11、方案深化 概念性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结合委托方要求在修规编制阶段进行完善。同时,按照国家规划编制办法要求进行修建性规划的编制工作。 12、无效设计成果认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设计成果均被视为无效: 12.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规定设计成果。 12.2设计成果未达到本征集文件的有关要求(经专家委员会半数以上专家认可的为符合要求)。 12.3没有提交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和鸟瞰图以及旅游服务中心、体育场馆效果图或提交的图纸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 13、版权 (1)本次方案征集资料的有关版权 主办单位在本次方案征集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数据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主办单位为上述资料的版权所有人。未经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将该版权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作其他用途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成果的有关版权 方案征集成果中未加注明的所有内容均须由应征者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 主办单位有权对方案征集成果中一、二、三等奖的概念性规划方案成果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以其他形式发布等。 方案征集成果中一、二、三等奖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均须将版权授于主办单位,以供其使用、修改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13、征集成果的语言与度量 (1)成果语言约定 所有方案征集成果文件中文字部分必须采用中文。 (2)度量单位约定 所有参征文件中的度量单位和图纸制作中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14、其他 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均视为接受本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 15、联系人 联系人:何慧玲 单位: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科 电话:0559-6512199 传真:0559-6512497 电子邮箱:sxzjwgh@yahoo.cn 地址:歙县紫阳路19号(歙县政府西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六楼) 邮编:245200 联系人:鲍女士 单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电话:0559-6524651 二、方案设计任务书 1、项目背景 歙县位于安徽省南部,著名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南麓,新安江上游,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素有“东南邹鲁”、“文化之邦”的美誉。境内山水翕聚,重峦叠嶂;徽州文化源远流长,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歙县城区“五峰拱秀,六水回谰”,是一座典型的山城、水城、桥城,198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按照《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歙县县城将建设成为重要的徽文化展示中心,休闲旅游城市,循环产业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交通物流节点,生态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城北市场”改造区域在歙县城市总体规划中处于县城最中心位置,东联开发区、南联老城区、西联新城区、北联新城中心和高铁站区,三水汇聚,区位优势显著。“城北市场”改造规划面积约84.8公顷,通过对该规划范围内现有杂乱建筑进行拆除,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将该片区建设成集公共绿地、旅游集散、旅游停车、体育运动、娱乐休闲和城市景观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 2、规划设计范围 2.1概念性规划研究范围 参征单位可按确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适当扩展,根据自身对本地区的理解确定概念性规划研究范围,但不能缩小。 建议研究范围为:东至扬之河,南至富资河,西、北至皖赣铁路,总面积约217.3公顷,在此范围内除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以外的用地可作为建设用地(用以文化、商业开发等功能)。 2.2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 东至扬之河,南至富资河,西、北至紫经大道,总面积约84.8公顷,此范围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域。(详见附图) 3、规划范围现状概述 “城北市场”改造片区位于县城慈张线两侧,在歙县总体规划中处于未来县城核心位置,三水汇聚,东联开发区、南联老城区,西联新城区、北联新城中心和高铁站区,区位优势显著;同时在城市防洪规划中为行洪区。 改造规划总用地面积84.8公顷,计划搬迁现有城北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征收拆除规划范围内居民住房。 4、规划设计目标 搬迁拆除后,歙县政府计划用两年时间将该区域打造成城市“绿肺”。“十二五”期间,万年桥将作为游览古城的步行出入口。该区域应综合考虑旅游集散、森林公园、滨水景观、运动休闲、慢行系统等功能,为城市建设的亮点名片,是市民运动、休闲的乐园。 注:“城北市场”改造规划中除三角洲建设旅游服务中心(用地范围约2.66公顷)、紫霞桥头建设体育场馆(用地范围约2.88公顷)、城许大道与富资河交口处建设加油站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雕塑、小品等构筑物除外)。 旅游服务中心须按5A景区创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配建面积不小于10000㎡的停车场(停车场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散布置,划分旅游大巴与私家车的停车位)和建筑面积约为3000㎡的旅游服务中心大楼。旅游服务中心大楼的规划设计须以建设成为歙县地标性建筑为目标,突显徽派建筑风格,可采用砖木结构或者砖混结构。 体育场馆东侧用地可结合地形布置露天运动场、游泳池、健身器材场地等室外体育设施。 5、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应包括方案说明、图纸及汇报材料等。 5.1方案说明:分析现状条件,表达规划理念,论述规划结果,说明规划内容,计算规划用地平衡表。方案说明应明确阐述“城北市场”区域作为城市核心区域能够安排的功能及定位依据,并对方案的实施提出相关措施与建议。 5.2图纸 图纸内容必须充分反映本设计任务书中对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 5.2.1概念性规划图纸 空间结构、道路交通、用地布局等各类规划图和分析图,整体概念规划乌瞰图,主要节点效果图(根据设计自行确定重要节点)。 5.3汇报材料 各参征单位须制作20分钟以内多媒体汇报材料。 5.4表达的自主性 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说明和图纸内容(如分析研究、建筑处理、分期实施、效果图、模型及三维动画等),图纸比例在能够清晰表达设计意念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5.5文件规格与数量 所有图纸均应制作A0统一尺寸轻质展板一套,图文结合,展示规划设计的内容。所有规划设计文字说明及图纸均要求A3规格缩印本6套。 提供含全部设计文件的光盘2套(整套图纸采用jpg格式)。 6、评分办法 本次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评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评分办法另行制订): 6.1规范性(10分)。设计方案能正确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园林、景观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设计规范。 6.2新颖性(20分)。设计方案构思新颖,体现创新水平。 6.3地域性(20分)。设计方案符合徽州古城城市形象,延续传统徽州文脉,传承古徽州园林造景特色。 6.4整体性与协调性(20分)。设计方案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结构清晰,用地配置合理,整体协调有序,与外部环境紧密结合。 6.5合理性(10分)。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等竖向设计合理。 6.6表达的流畅性(10分)。图纸和鸟瞰图能够体现设计意图,能够清晰地表达该区域建设意向,方案表述和介绍的流畅性。 6.7设计单位评价(10分)。设计编制组成员组成和相关业绩。 7、修规编制单位选取原则 修规编制,原则上选取评选得分高的规划设计单位。 8、施工设计单位选取原则 施工设计,原则由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修规编制单位承担。 |
报名期限: | 2012/8/6至 201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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