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专业或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或市政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投资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办法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 2008 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8月17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30分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分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优秀项目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质量管
理体系 2分 以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8月10日9时至2012年8月16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0532-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市政专业或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或市政交通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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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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