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188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东河东岸生态恢复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设计项目由郴发改招核【201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东河东岸生态恢复工程设计项目
2、设计总周期(含勘察): 2012年10月10日前完成。
3、本项目范围包括东河东岸后营大道以南、红岭大道以北、东河东路以西区域,面积约245亩。
4、投资规模:概算投资800万元,设计预算编制费70万元以内。
5、招标范围:设计内容为场地平整,恢复生态。前期勘查由设计单位负责,费用另计。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园林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设计人应具备水工环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只允许就招标人拟建的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包括西河苏仙区废石流影响区治理工程、西河工业园区废石流影响区治理工程、东河东岸生态恢复工程、东河废石流影响区治理工程和玛瑙山矿部土地复垦工程)五个子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开户行: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93757354168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3.3、转账时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携带⑴本人二代身份证、⑵单位介绍信、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⑷营业执照副本、⑸资质证书副本、⑹项目负责人职称证、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等原件报名。(以上材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并要开具项目名称、具体标段,涂改无效,否则不予受理)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化路11号铂金时代17楼17031室/1702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15:30。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中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勘测、设计补偿费: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测、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周作圣
电 话:0735-23622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文化路11号铂金时代17楼17031室(17028室)
联系人:段女士 雷女士
电 话:0735-2666815
传 真:0735-2666815 |
报名期限: | 2012/8/21至 201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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