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544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泉州市洛江小总部用地区域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竞赛的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洛江区2012年第一次用地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启动洛江院前企业小总部项目,为配合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该用地周边区域交通功能,提升区域景观环境,现拟编制泉州市洛江小总部用地区域概念性规划方案,为优化设计方案,美化城市环境,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计水平,根据《泉州市城市规划、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受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特组织泉州市洛江小总部用地区域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竞赛,现就竞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洛江小总部用地区域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 洛江小总部用地区域位于万虹路南侧,塘西工业区道路东侧,片区内现有杏内村庄大量民宅,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6.858公顷(约852.869亩)。 三、竞赛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公开竞赛方式。 四、设计深度 本次方案设计竞赛的设计深度应依据规划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指导意见,参照竞赛文件进行该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符合竞赛规定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五、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30天(日历日)。 六、报名条件: 1、参赛者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甲级资质证书,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参赛单位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参赛单位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本次竞赛报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赛协议,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报名参赛。 5、在以往竞赛活动中有采取违法、违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竞赛或谋取获奖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因涉嫌上述不良行为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参赛申请人不被接受。 七、报名材料: 1、参赛单位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表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附表2); 3、授权委托书(附表3); 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表4); 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执业资格资格(职称)证书(附表5); 6、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附表6); 7、参赛单位主要项目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附表7); 8、参赛单位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附表8); 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附表9); 10、参赛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0); 11、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根据竞赛公告要求的,以及参赛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的话,请随资格审查申请书一并附上。 说明: 1、参赛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的报名文件格式和内容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附表下载),按A4纸顺序装订成册,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电子文档一份(Mic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 2、参赛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否则,其资料视为无效。 3、材料所涉及项目应附照片或效果图。 4、参赛单位是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所有外文证件和文件资料均须提供相对应的真实准确的中文(汉字)译稿。 5、参赛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因报名材料虚假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相关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单位,可来人或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我中心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注:特快专递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九、资格预审: 我中心将和建设单位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赛设计单位的资质、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及本次项目设计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本次方案设计竞赛活动的参赛设计单位,并向其发出参赛通知书。未入选本次方案设计竞赛活动者恕不另行通知。 经我中心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参赛设计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书后,需在指定时间回函确认是否参赛,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竞赛文件,并缴纳工本费500元,保证金10000元,参赛单位按要求参加设计活动,评选会后立即退回全部保证金。 十、奖励措施: 1、本次方案设计竞赛设一等奖1名,获奖者承担优化方案的修改工作,同时获得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及该片区的环境景观规划任务,规划设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2、二等奖1名,获得奖金10万元整。 3、未得奖者,经专家评选委会认定设计方案为有效竞选文件且深度符合竞赛要求者,各给予补偿金人民币5万元整。 4、设计单位收取设计费(或奖金)及补偿金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5、参赛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设计单位自理,不进行经济补偿。参赛单位应承担报名、踏勘现场、编制竞选文件、递交竞选文件等参加本设计竞赛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机构: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联系人:蔡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62692 电子信箱: 605967785@qq.com 邮编:36200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津淮街中段毅达商住中心2号楼201室 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2/8/24至 201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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