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672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萝岗区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强水库、水声水库及严田村段)景观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岗河(独立高中至木强水库、水声水库及严田村段)景观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萝岗区。
1.1.3 设计范围:独立高中~木强水库、水声水库段,河道长10.45km,下游严田村段,河道长2.1km。河道清淤、滚水堰、河道两岸绿化及园建设施(亭、平台、栈道、绿道等)等景观建设。萝岗区常住人口约22.14万,南岗河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建筑物等级(堤防等级)为4级。
1.1.4 专业内容: 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关于印发《2012年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续建项目(在建项目)清单》的通知(穗开发改[2011]73号/20111410000700000)。
1.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7 建设规模:人民币7900万元。其中绿化景观工程造价约547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下游严田村段,河道长2.1km[■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乙级或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水利行业非广东省企业投标人须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提交广东省水利厅网站及广东省水利建设管理信息网公示或公告的网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2.5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投标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hj.get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2.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综合资质或水利资质或风景园林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16 时 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一式二份(若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最终以区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185.75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32.19万元(按本工程建安费7148.04万元为计数基数),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穗开财建[2007]290号文及穗开财建[2008]268号文件)计算并下浮不少于20%,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费率下浮不少于20%。
1.4.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工程量120米计算)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建[2007]290号)计算。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包干单价按90~120元/米,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另外,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4.4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费用基价暂定为9.8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财局评审为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2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1867
地址:广州开发区青年路17号南塔三楼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开发区青年路17号南塔三楼
1.7.3 联系人:冯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867
1.7.5 传真号码:020-82111864
1.7.6 电子邮箱:SLK82111869@126.com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75、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接西六巷七号
1.8.3 联系人:徐工
1.8.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607283、13602497880
1.8.4 传真号码:020-37607917
1.8.5电子邮箱:gz37608020@126.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730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58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59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行政中心凯达楼B栋五楼B516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249
1.10.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0.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
报名期限: | 2012/8/27至 201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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