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18896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联江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联江路工程经长先发改函【2011】315号文件批准立项,由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筹建,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联江路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位于岳麓区坪塘镇蓝天村,为东西走向,东起潇湘南大道东线,西至洋湖南路。
3、项目概况:联江路为城市次干道,规划路幅宽度为26米,长度约为300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总投资估算约1.6亿元。
4、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5、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确认后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中应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设计工程等。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A:独立法人投标具备的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承担过一个(道路长度不小于2400米的城市次干道及以上设计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的社保证明)。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B、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资质:
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承担过一个(道路长度不小于2400米的城市次干道及以上设计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该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的社保证明)。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中的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九、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派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评委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7日 至2012年9月26日 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十一、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 8月3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联江路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联江路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26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四、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 |
报名期限: | 2012/8/27至 201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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