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06051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象山昌国盐场片(石浦科技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昌国盐场片(石浦科技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已经象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石浦昌国盐场片东部地块,北至海塘、南至规划东西向道路,西至规划河道C段、东至规划南北向道路。
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工程规模:总用地2005.95亩。
招标范围:路基地基处理、道路、桥涵、给排水、路灯(含路灯及预埋管线)、道路绿化、电气、综合管线、标志标线、交通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企业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原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宁波市外设计企业需有《宁波市外设计企业进甬备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交易员须凭本人《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收款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39-703001040012500。
5.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时间:2012年 09月05日至 2012年09月07日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6.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工程设计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交易证》及《交易员证》;
⑷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⑸ 主设计师职称证书;
⑹ 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盖上单位公章);
⑺ 宁波市外设计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外设计企业进甬备案证明》;
以上⑴-⑺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点:沿海南线科技园区内
联系人:俞小海
邮 编:315731
电 话:13506686161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系人(交易员):黄 卢
邮 编:315700
电话及传真:0574-65656202 |
报名期限: | 2012/9/5至 2012/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