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0986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丽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丽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G[2012] 120 号
1、丽水市图书馆的丽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设计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丽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设计项目位于丽水中心城区开发路与寿元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北临寿元路,西靠好溪堰支流,南临城市规划道路与东苑相临,东临开发路。总用地面积:29439平方米(其中代建城市公共绿地164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地下室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藏书借阅用房,公共活动及辅助服务用房,业务、行政办公及技术设备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地下室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停车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396万元。以上建设内容的建筑面积按《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中型馆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招标; 招标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后期服务配合。 4、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设计单位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为具有建筑行业资质企业); (2)拟派设计建筑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丽水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并符合进丽登记企业相关条件。 5、投标人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 9 月 5 日—2012年 9 月 12 日上午9:00分至下午17:30止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交验企业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筑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丽水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丽水市外企业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注册建筑师证书及注册结构师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注册章。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丽水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丽水市外企业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7、其他规定: 7.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招标人:丽水市图书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文昌路114号 地 址:丽青路39号电 话:2151605 电 话:0578- 2531144 2531111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人:徐俊杰、林秋丽 招标人(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2年 9 月 5 日 2012年 9 月 5 日 2012年 9月 5日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2/9/5至 201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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