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燃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燃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9月21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30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30分(以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优秀项目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合计 50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9月14日9时至2012年9月20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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