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 1)具备雕塑设计制作资质企业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企业 。2)公司具有三名以上(含三名)由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人员。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截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三、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提出,2012年9月28日24时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开标2012年9月29日24时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 五、截标: 1、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一小时交纳席位费。投标担保应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1.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开标前交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建设银行市直支行1、2号窗口,收款单位是:大庆市财政局。持现金进账单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规定的应签收。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