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4339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市规划七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规划七路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2012] 531号文批准建设、以株发改招[2012] 117号文进行了招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勘察-设计-施工一体”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规划七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 规 模:本工程道路全长1260米,路幅宽28米,为城市次干道,工程造价约4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相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的企业;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给排水或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有关联合体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6具有投资参股或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企业,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符合本条要求); 3.7 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的要求办理好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提供);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⑦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⑧被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副本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5.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20、21、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本工程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放。 6.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监督电话:0731-28681381 8.入围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将参照省建设厅[2010]318号文件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政府大厦11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286656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斜对面)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话/传真:0731-22139389 邮 箱:407682322@qq.com |
报名期限: | 2012/9/19至 201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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