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6146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市马巷渡桥公园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长实设招[2012]05号(招标编号)的马巷渡桥公园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翔发改[2011]2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100%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马巷渡桥公园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翔安马巷镇同民医院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马巷渡桥公园勘察设计(二次招标)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796.455㎡,总建筑面积9136.4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下沉广场、地下停车库、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3453.6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2966.80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带方案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方案优化(方案已初定,需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园林景观、下沉广场、地下停车库、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3)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4)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院或组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__(规模、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9 月26 日至2012年10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翔星路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3楼)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 月 12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2年 11 月 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966.8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5.7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翔安区马巷镇五星路489号 ,邮编: ; 电话: 7889017 传真: ; 联系人: 陈胜利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湖里兴隆路39号 ,邮编: 361006 ; |
报名期限: | 2012/9/26至 201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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