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27350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澥浦镇2012年集镇水环境整治工程(十七房二期景观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澥浦镇2012年集镇水环境整治工程(十七房二期景观河道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2]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澥浦镇,南至澥浦老集镇,北至澥浦大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规模:新开排水河道总长度352m,河道宽3米;老河道护岸长度57m;工程配套过路涵管6处。
建安工程概算投资:约242万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河道开挖、生态护岸、两岸绿化及配套涵管建设等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条件: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上未能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③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备案公示为准)。
④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5)财务要求:/
(6)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交易员本人佩戴交易员证到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车场小阁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
(1)《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上述投标报名登记表上要注明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2)交易员证、委托代理人(即交易员)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他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取邮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和保廉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银行汇票且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整。
根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投标保廉保证金若干问题的指导性解释》镇监字〔2010〕5号”文规定,本工程的投标保廉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
邮编:315207
联系人:张兴
电话: 0574-86505235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邮编: 315000
联系人: 戴丽霞、吴友忠
电话:89076310、13967868681
传真:0574-87360896 |
报名期限: | 2012/9/29至 201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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