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大燕湖片区及城市中轴线城市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261QY12B601 3. 项目名称:清远市大燕湖片区及城市中轴线城市设计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服务内容、完成期和入选家数 服务内容 完成期 入选家数 清远市大燕湖片区及城市中轴线城市设计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详细设计规划方案 4家 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3 提供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示期为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4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8.3.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6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11月2日9:30~1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日10: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3- 3365970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11 邮政编码:511515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14.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金沙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68 4501 0400 12668(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