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可报名参加投标。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设计费12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项目。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9月25日9时至2012年9月2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0532-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 项目负责人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一份。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招标人将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 2012年10月8日14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
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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