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处理规模为 5万m3/d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0万及以上的给水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10月22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3分;二等奖的每项得2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记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项目班子成员 10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设计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 年10月15日13:30时至2012年10月22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注册证或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相关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设计项目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6、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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