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0529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名称: 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工程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拨款 详细信息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临桂新区秧一路与秧九路交叉口西南面地块 建设规模:规划建筑面积约10万㎡;投资额:约5500万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设计后服务周期: 按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范围:广西检察官学院桂林分院修建性详规及建筑风貌设计;办案技术楼(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筑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及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为 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备高级建筑师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桂林市内的设计单位,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报名;广西区内的设计单位须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备案后凭备案表方可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广西区外的设计单位需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办进行本项目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科领取。 报名时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 3.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投标人需在临桂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联系电话:0773-5582879.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 2012 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报名。 4.2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自接到电话通知起(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银锭路2#综合楼6-4-2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确定时间为准, 地点为: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桂林市信义路9号 电 话:0773-2858472 传 真:0773-2586068 联系人: 莫开富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银锭路2号综合楼6-4-2号 电 话:0773-3830122 传真: 0773-3830020 联系人:文红斌、韦士毓 |
报名期限: | 2012/10/15至 201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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