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1000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市翔安南部新城张埭桥水库公园工程(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的编号为 厦建总设招字(2012)第(011)号的 翔安南部新城张埭桥水库公园工程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翔安南部新城张埭桥水库公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勘察(含测量)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翔安南部新城张埭桥水库公园工程(设计勘察) ; 2.2. 建设地点: 厦门翔安 ;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位于同安新城,总用地面积约91.8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清淤、河道整治、水闸改(新)建、岸线优化、绿化、公园建设等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4559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 38500.82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勘察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工可”、方案设计(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及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 2.6.2. 内容: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工可”、方案设计(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设计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①投标人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水利设计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勘察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应满足闽建设【2011】7号文件的要求,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_(规模、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 月 22日至2012年 10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高级工程师证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8500.82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019.3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招标人公布的工可编制费为43.04万元;招标人公布的测量费金额为 27.05 万元(含水库清淤后的二次测量),其具体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 法定代表人: 李斯海 ;项目授权委托人: 王文耀 / 沈灿辉 ; 联 系 人: 沈灿辉、李韦玲 ;联系电话: 2298323、5321769 ; 传 真: 5322300 ;邮政编码: 361000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 |
报名期限: | 2012/10/22至 2012/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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