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1569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韶关市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1]8号、 韶市发改函[2011]59号) 4、 招 标 项 目 名称: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进场道路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施工进场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 工程预算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全长约1188.376米的城市次干道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田螺冲矿区 9、 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10、招标项目 总投资:约260416万元,其中道路勘察设计费约68.22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可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设计单位为投标主体,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见附件八)原件)。中标单位如果是外地企业,需在中标后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2份: (1)、封面(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资格审查申请函(见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三); (5)、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表(见附件五); (10)、拟投入本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 (1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七)、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2)、如是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见附件八)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5、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时,全部确定为入围的正式投标人。 7、经资格审查入围后,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份1000元,售后均不退。 |
报名期限: | 2012/10/23至 201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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