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2254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市港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闽咨【厦】招(设)字2012-03号 的港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港北路(西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厦海发投[2012]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港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海沧区,西起新思路,东至三都路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1008米,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路灯,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86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最高限额:人民币75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边坡防护、雨水、路灯电缆、绿化、交通工程、综合管线等设计; 2.6.2. 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设计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10 月 25 日至2012年 10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2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取费按照海沧区财政局、海沧区建设局、海沧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下达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设计取费相关控制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厦海财【2009】89号、厦沧财【2008】23号)执行。设计项目的工程总造价(暂定预算价)为7500万元、设计计费调整系数为 0.9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无附加调整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再下浮15%,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暂为 144.01万元。投标单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控制标准的70%。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计费额以区财政审核的施工预算价作为计费额,设计费以区财政审核的审定价为准。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地 址: 海沧区兴港路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楼三楼 ; 联 系 人: 胡 工 ; 联系电话: 0592-6896672 ; 传 真: 0592-6892778 ; 邮政编码: 361026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东路湖光大厦13楼B ; 联系人: 小尹 ; 联系电话:0592-2391586 ; 传真:0592-2391586 ; 邮政编码: 361004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 帐 号: 35700104000625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2/10/25至 201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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