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552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矿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2 04292011150141 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矿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LNMD-112061SJ)。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原杨家杖子矿务局岭前矿。 建设规模:约 12km 2。计划工期:2011年06月21日-2011年08月20日。 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设计内容:沉陷区治理、废弃矿井治理、地面塌陷区圈围保护、塌陷坑治理、地面变形监测、绿化、后期维护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 2011年05月24日 起至 2011年05月30日 止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2投标单位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老道口大厦(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电话:024-62100399)。 5.2 开标时间: 2011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地点:老道口大厦(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电话:024-62100399)。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邮编:110003 联系人:于霞 电话:024-23414438 024-23416469 传真:024-23414438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1010154800002116 |
报名期限: | 1900/1/1至 19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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