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企业上三年度承揽过同类工程设计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26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 年11月29日 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企业业绩 30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30分(以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8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项目类型)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
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8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合计 50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 11月22日13:30时至2012年11月29 日 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颁发或国家人事部门授权颁发(须提供证明文件)、毕业证(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第 1、2、3、4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