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99221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扬中市扬子东路东延及扬子河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的 扬子东路东延及扬子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经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合作,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西起扬子广场,东至新238省道。 2、工程规模:全长约2km。 四、本招标工程共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扬子东路东延及扬子河水环境整治(包括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照明、地面铺装、河道治理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和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总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施工现场驻地服务等。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企业信誉:信誉好 3、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主创人员必须具有建设类高级职称且主持过类似河道整治方面的工程设计业绩。 4、企业及主创人员业绩:企业及主创人员(担任主创人员)在2009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河道整治设计项目(以项目设计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 5、其他条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廉政准入制(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2、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62458220927 投标保证金退还:经办人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主创人员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主创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8、业主有权拒绝以往项目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方案补偿费:专家评审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者外给予1000元补偿费,未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给予5000元补偿费。 十、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评审基本原则 投标方案必须符合本次设计招标的要求、规定及依据。投标方案具有独特的构思,不得与其他规划或设计方案雷同。环境、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文化特色,做到功能和经济合理。 2、评审程序 本项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与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系。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技术水平、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投标文件的内容完整性和制作水平、对本项目的设计建议等提出评审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若所有投标方案均不符合招标人意向,招标人有权拒绝专家评审组意见,不选择任何招中标单位及中标方案,另行组织重新招标。 十、招标人:扬中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环城南路76号 联系人:黄真贤 电 话:0511-88369316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郭玉娟 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0511-8833664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 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 话:0511-85154825 传 真:0511-85158728 |
报名期限: | 2012/11/26至 201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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