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04214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景宁组团(农民创业园)配套区块安置居住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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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安盛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丽水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景宁组团(农民创业园)配套区块安置居住区工程项目设计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景宁县澄照乡,总占地面积1144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374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为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于2012年11月27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联系人:周建峰电话:0578-5085306)。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六、招标人将于2013年1月11 日9 时 30 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于2013年1月11日 9时 30 分前送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安盛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镇团结西路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镇正达阳光城13幢 联系人:刘振军 联 系 人:周建峰 电 话:0578-5091989 电 话:0578-5085306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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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1/27至 2012/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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