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港河两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洋港河两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县长江路至东海大道; |
(2)工程规模: |
(3)招标范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梁、路灯、雨污分流管道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等);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弱电管网、供电入地管网位置设计及地下管网综合管线图。 |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2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须满足设计时间要求并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可研通过审查后20天内提交扩初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m2)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HAX201210312811802 |
道路、排水及护岸等附属设施的设计 |
1、两侧道桥工程:北起长江路南至东海大道,总长度各约2450米,宽7-12m。
2、两侧污水管网及护岸工程:北起黄海路南至东海大道,总长度各约1450米。 |
86.8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道路桥梁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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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桥梁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道路桥梁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3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图签) |
(7)其他报名条件: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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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2年12月14日到2013年1月6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6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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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元整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徐祝明 |
联系人:吴守华 |
电 话:13255235171 |
电 话:0513-8181957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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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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