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46430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区旧供水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市南区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1210104020120312招标备案号:12002012122043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市设计[2012]12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区旧供水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市南区域)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市【2012】108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4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区旧供水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市南区域),本工程投资额约为184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区旧供水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市南区域)一标段,改造市区DN50—DN1200旧供水管道40公里,更换管网中蝶阀、楔式闸阀、排气阀、柔口等老旧设施406套。本工程单项投资额约为9400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天津市区旧供水管网改造四期工程(市南区域)二标段,改造居民户内管道15万具。本工程单项投资额约为9000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 工期要求:2013年01月22日 至 2013年02月2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2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秋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54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轶凡 电话:022-23397245 传 真:022-2339427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侯淑梅 电话:022-26292325 传 真:022-26292327 日期:2012 年 12 月 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2/12/17至 201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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