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农桥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468412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农桥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宿豫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豫区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宿豫区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农桥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宿豫奖补办[2012]3号文、宿豫农桥办[20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第二次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各乡镇

1.2工程规模:投资总额约2200万元,其中,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约为1600万元,农桥项目约为600万元

1.3工 期:第一标段:中标人应在1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并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第二标段:中标人应在3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并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宿迁市主管部门的审查

1.5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二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宿豫区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指导及参与工程验收;

第二标段:宿豫区2013年度农桥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指导及参与工程验收;

每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最多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第一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第一标段: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二标段:市政类专业或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3企业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经历;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3月至今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 “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200元/标段,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豫区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宿豫区财政局

联系人:朱琳 电话:0527-84465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陈洛

电话: 0527-80181555、80181789 传真: 0527-80181789




报名期限: 2012/12/27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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