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公寓农民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12]536号文 批准建设,现委托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南公寓农民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常公路东侧、南三环北侧,城南公寓一期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200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36154平方米。 (3)设计费: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单价在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自主确定设计费报价(车库和阁楼层不另行计取设计费,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4)付款方式:签订设计合同五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余款1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 (5)补偿范围:投标文件有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设计方案得分排名为2-3名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人支付补偿费;补偿数额:人民币 叁 万元,本项目定标后十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 2.2招标范围 城南公寓农民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仅需提交建筑方案设计、总平面设计文件)其中施工图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室外管网、围墙、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外墙装饰、配电工程、通讯、燃气及其它配套工程等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限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 2013 年 1 月 4 日至2013 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11:30时,下午 14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份)。 4.2报名要求 (1)投标事务负责人报名及购买资料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附件。附件中保险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2]14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交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规定)。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泰建招(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有关文件资料请登录http://www.txcetc.com进行查询。 4.3 资格预审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2)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2013 年 1 月 14 日 14:30 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 (3)招标人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 14:30 时对报名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 8 时起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 6.本工程评标办法见附件二。 7.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3 年 1 月 4 日起, 2013 年 1 月 8 日止 8.招标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示栏9.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递交; (2)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通江路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 系 人:赵建军 联 系 人:郁琴 电 话:0523-87609829 电 话:0523-87723388 传 真: 传 真:0523-877233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3、申请人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4、申请人拟派主要设计人员的相关证书(含人员的职称、注册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注:主要设计人员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标书全面评审,从设计费报价、方案等方面综合评分,具体方法如下: 1、设计费报价得分(30分) (1)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5%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1%扣0.5分,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0.3分,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业绩得分(10分) (1)规划设计业绩:投标人2010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小于所投工程规模的规划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及规划主管部门发出的审定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单位公章。 (2)建筑设计业绩:投标人2010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小于所投工程规模的建筑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及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同时具备以上两项业绩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3、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得分(60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1)基本原则: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方针、政策、规范、规程,符合招标文件的设计任务书目标要求;按照现行各级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结合本次规划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2)规划: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规划方案能够与上层次规划衔接,同时与已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对有关规划进行梳理、落实的思路和方法清晰有效。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3)针对性: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出对本次规划的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工作内容要点,提出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等。对本次规划需重点关注问题的分析做到全面深入,并能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规划成果内容体系重点突出。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4)景观及建筑外观: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整体和谐。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5)使用功能:研究各功能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功能构成和组织形态。要以人为本,以保护环境为本,各项功能设施齐全、布置合理;创造疏密相间,广场绿地相宜,功能配套齐全的外部公共环境空间。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6)交通:组织顺畅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道路交通规划能够注重与区域交通的协调和优化,确保项目内部多种交通系统、方式之间互不干扰、影响,倡导并确立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交通及管理体系。充分考虑该区域内部步行系统的组织及其与外部的衔接。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7)完整性及可操作性:规划方案内容全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规划成果内容体系完整。结合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具备可操作性,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便于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使本项目的建设能以此为基本依据,保持连续性的、协调一致的发展。测算经济指标,提出规划实施的时序、实施政策等建议引导项目建设合理有序进行。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8)配套设施及无障碍:综合管线设计方案。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9)经济:符合设计标准、规范,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减少建筑过程和维护过程的能源消耗,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10)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好,得6-5分;中,得4-3分;一般,得2-0分。 该项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汇总各项分值,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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