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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至少含有: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四项);注册地为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须在青岛市行政区内有分支机构,并取得青岛市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且已完成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
3、要求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类(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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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01月05日14时至2013年01月10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劳动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应提供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地在青岛市以外企业,需已在青岛市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交中标后在城阳纳税的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5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不被接受。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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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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