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白沙河南岸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青新高速—中经二路段)招标公告
公告号:【201310--007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白沙河南岸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青新高速—中经二路段) 已由 城阳区招标办 按照 无|无 进行了招标方案核准, 项目业主为 青岛白沙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 招标人为 青岛白沙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岛白沙河南岸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青新高速—中经二路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180万元及以上风景园林类设计项目。
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01月05日14时至2013年01月10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劳动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应提供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交中标后在城阳纳税的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不被接受。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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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白沙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栋电话:0532-66853399
代建单位:无
招标代理:8001050
联 系 人:周孟孟
电 话:0532-68957177
报名期限: 2013年01月05日14时 ---- 2013年01月10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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