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0472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与京环路连接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2】招 075号
开标时间:2013-02-0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的编号为闽泓业【2012】招 075号 的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与京环路连接线(勘察、设计)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与京环路连接线(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鹤上物流片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京岭路道路全长约203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改造京环路道路全长约136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京岭路—京环路连接线长3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改造采用普通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1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地形修测、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6.2内容: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及绿化等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3 年 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月。 2.8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9勘察设计周期: 2.9.1勘察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9.2初步设计阶段: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9.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9.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桥梁、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桥专业(指市政、路桥、道路、公路、道桥、交通、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桥隧等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 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均应不属于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福建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至2013 年 1 月 21 日(公休日周六正常发售,周日不发售),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光盘、可研)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与京环路连接线(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 年 2 月 7 日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个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基数暂按 91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7976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按人民币15万元包干。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 ,邮编: 350200 ; 电话: 0591-28201616 传真: 0591-28835722 ;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 / ;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刘南微、吴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 号: 10075186335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
报名期限: | 2013/1/16至 201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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