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或道路或桥梁或市政交通或城建或公路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1月21日13时30分至2013年1月28日11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于 2013年1月29日11时30分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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