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开发区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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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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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 。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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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 |
(2)工程规模:上湖大道二期,海防路至221省道,全长4.4km,规划红线40m,;家具大道,海防路至立发大道,全长1.4 km,规划红线58m;姚池路,晓星大道至新生大道北延,全长5.4km ,规划红线56m;南湖大道,开发大道至新生大道北延,全长2.4 km,规划红线68m;快车道宽21m,慢车道宽9m ,人行道宽3m*2,道路两侧雨、污水管道各设一道;常安纺织园次干道,西巷路以西,春风河以东,新光路以南,海防路以北的次干道,全长5.8km,规划红线24m。 |
(3)招标范围: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位置等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一周内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须满足设计时间要求并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可研通过审查后一周内内提交扩初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成果必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提交。 |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3011941011114 |
上湖大道二期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
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位置等设计 |
160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乙级及以上 |
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HAX2013011941011115 |
姚池路、家具大道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
158 |
HAX2013011941011116 |
南湖大道、常安纺织园次干道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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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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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3个标段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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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1月18日到2013年2月7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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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7日上午9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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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7.其他事项: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细则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商务标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高总得分相等时,抽签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需提供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乙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近3年(2010年-2012年)有类似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图签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 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其他要求 项目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提供近期缴费记录)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投标报价(100分) (1)各投标人的设计勘探费最高控制费率为施工合同价的2.20%,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低于最高控制费率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费率,超出的为废标。 (2)评标基准费率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费率×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投标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0分;有效报价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每增加0.01个百分点扣0.2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1分。 3、中标人确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相等时,抽签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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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