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市政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近三年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办法
无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02月01日9时-2013年 02月07 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或提供个人社保证原件,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咨询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及青岛市工商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中标后在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进行从业登记的承诺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筑师证原件(证明无效)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若职称证或建筑师证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要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或提供个人社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或建筑师证必须为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交中标后在城阳纳税的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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